欠发达县城“以克论净”为时尚早

1817 2018-03-27

“到2020年,力争全省城市和县城40%以上的主次干道达到深度保洁标准要求”,这是近日下发的《山东省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操作指南(试行)》文件的要求。深度保洁要“以论净,实行机扫和冲洗的主次道路,地面尘土车行道不超过5克/平方米,人行道不超过10克/平方米”。作为环卫人,我为环境卫生工作进一步得到重视而感到高兴;但是,作为普通人,我又为这一举措而担忧:在县级城市,特别是欠发达的县级城市现在推行深度保洁适宜吗?

推行道路深度保洁,势必要投入一定量的资金用于购买车辆、设备,势必要投入一定量的资金用于购买人力服务。一个欠发达县,无论它的GDP,还是它的财税收入,还是人均可支配收入,都在较低的水平。在这样的现状下,怎样使用并不宽裕的资金呢?是用于发展经济、改善民生,还是用于深度保洁、以克论净?作为欠发达县里的人们,他们是更希望进一步提高生活水平,还是更希望进一步进行精细保洁呢?这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。

考虑“干货”的同时,我们还有看一看身边的软环境。从县级城市管理给我们提供的软环境来看,现在开始推行深度保洁无法达到《山东省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操作指南(试行)》中的工作标准,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。

一是道路两侧停放车辆,严重影响机械化保洁作业。县城主次干道的非机动车道,不管是划有停车位,允许停放的车辆;还是没有划停车位,乱停乱放的车辆。停放的这些车辆,都将使机械化保洁作业无法进行。《山东省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操作指南(试行)》规定:主次干路的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一日两普扫。早普扫,4:30-6:30;午间普扫,12:30-14:30。虽然早普扫能正常进行,但是在每天上午9:00到晚上10:00这一时间段内的午间普扫,小型保洁机具是无法进行的,人工普扫也只能选择性的进行。因此,保洁效果难以保持,以克论净难以实现。

二是车辆带泥上路,严重污染主路面。不管车辆是从建筑工地出入口带到路上的,还是从与主次干道交汇的支路、街巷带到路上的。他们对道路的污染不是用“克”为单位所能衡量的,而且这种污染时常发生,多数人已见怪不怪。带泥上路的车辆管理不好,以克论净就会在刹那间被“秒杀”。

三是摊点占道经营,部分人行道污染严重。夜幕降临,夜市、地摊、小吃会如雨后春笋般的破地而出。他们占道经营,油污废水随地乱倒,经常被占的人行道都已是面目全非,受到污染的人行道很难再见本色,深度保洁很难见成效。

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作业质量,显著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,提高市民对市容道路保洁工作的满意率,作为一个环卫人,我是举双手赞成的,这是大势所趋,也是环境卫生工作的奋斗目标。但是,就目前某些县级城市的实际状况来看,推行深度保洁,实行以克论净还为时尚早。

现在吃的是粗茶淡饭,穿的是破破烂烂,却要在脸上浓妆淡抹,这样相宜吗?我觉得推行深度保洁应该在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,生活水平进一步殷实,城市公共秩序发生质的改变之后。